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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,实现可持续发展,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根据《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企业自愿申报,省工商局、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考核测评,认定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为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,有效期三年。
全省46家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中,我区3家企业获此殊荣,包括:
浙江明泰标准件有限公司
凯喜姆阀门有限公司
华东阀门有限公司
在此,向该3家企业表示热烈祝贺,并希望其能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,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,为推动我区经济加快转型升级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。
龙湾工商分局
2009-10-28
附件:关于认定“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”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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