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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参加2007年度年检的各有关企业:
截至二○○八年六月三十日,部分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、其它经营单位、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(以下统称企业),尚未办理2007年度企业年检。在我局责令限期接受2007年度年检的期限内仍未办理企业年检,其行为已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六十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、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、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和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四条规定。现根据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公告。各未检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湾分局申请补办2007年度企业年检,并接受处罚。对逾期仍不办理企业年检的企业,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。
附注:2007年度未检企业名单详见公告栏地址:
1. 温州红盾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wzhd.com);
2.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湾分局公告栏(温州大道文丰路)。
附件:未参加2007年度年检企业催检公告名单
二○○八年八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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